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项目名称: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6]1号)、《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施方案)的通知》(自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我院需对现有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同步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和自动核销、全电发票风险管控相关工作。
4.预算金额:19万元。含电子票据系统、升级改造、接口开发、功能部署、联调测试、人员培训、HIS改造费用,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现有的电子票据系统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承建,平台底层源代码、核心架构均为该公司自有专有技术,未对第三方开放技术授权、技术复用及二次开发权限。本次升级服务需依托平台原生底层代码开展深度开发,依赖平台独有核心技术体系,无其他市场主体掌握该平台专属技术,无成熟可行的替代建设方案。若更换实施主体将增加引发系统不兼容、接口适配失败、数据错乱、业务流程中断等风险,影响原有电子票据系统平稳运行。由原供应商实施升级建设,可充分复用现有平台、数据及运维资源,杜绝重复建设,有效降低系统适配和后期运维成本。本项目基于核心技术专有唯一、系统配套统一、开票业务不可中断等客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拟确定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22日(共计5个工作日)
四、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给采购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学堂街1号
联系电话:0813-2408658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