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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东部新城院区 医用液氧供应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 作者:采购中心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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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东部新城院区

医用液氧供应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医用液氧供应服务,特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查。

一、项目名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东部新城院区医用液氧供应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东部新城新院区拟采购医用液氧供应服务, 依据院本部氧气使用量,结合东部新城院区的床位设置及初始运行情况,预估东部新城院区的使用量约100m3/年,2年总使用量200m3左右。

三、服务期:2年。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中选供应商根据医院东部新院区需求,提供医用液氧供应服务。

2.负责液氧储存罐的维护保养,包括定期校验、日常维护及安全运行管理。

(二)服务要求

1.中选供应商应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0日内配合医院完成设备运行调试。

2.中选供应商应配备液氧运输、灌注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负责在运输途中的各项安全及费用;严格按照储气罐及配套设施的有关操作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3.中选供应商提供的医用液氧必须符合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医用液氧技术指标,并出具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医用液氧检验合格报告,以及相关检测证书。

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医用液氧技术指标

序号

  

要求

1

气体压力

5bar G

2

气体纯度

99.5%

3

气体使用时间

24H/D

4

气体使用温度

常温

4.中选供应商配合医院接受各级部门的相关检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须持有医用液氧供应许可证,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与人员资质。

五、市场调查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价表(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须盖鲜章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zgbjycgzx@163.com),邮件备注: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日期:202612315:00 止。

联系电话:0813- 2408658 陈老师 (采购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18990060872黄老师(药剂科);0813-2206803许老师(医学装备部)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除外)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6120